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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凭证用血”推动无偿献血

2000-11-17 来源:生活时报 津报 我有话说

天津市献血办、市血液中心、河西区献血办前天在天津市无偿献血站联合举办的大型献血活动中了解到,许多人主动前来要求无偿献血,而且占献血人数的多数,这说明许多人已有了凭证用血和无偿献血返还的意识。

据市献血办负责人介绍,近两年本市相继颁发了《天津市献血条例》、《天津市凭证用血实施办法》、《天津市无偿献血公民用血返还办法》,并下发了有关配套文件,目的是保证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条例的规定,本市实行个人储血,家庭成员互助,单位集体互助,社会援助的凭证用血制度,充分体现了无偿献血工作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保证了无偿献血者应有的权利和回报。此办法深得广大群众的支持,截至目前,本市共办理凭证用血8585人次,办理无偿献血用血返还244人次,返还血量59400亳升。据介绍,所谓凭证用血,就是病人需要临床用血时,要凭本人或家庭成员的无偿献血证。对不具备有效证件的临床用血者,要交纳3倍的用血互助金。

所谓无偿献血用血返还,是指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医疗需要用血时,可享受相当原献血量的1至5倍的免费用血,同时家庭成员医疗需要用血时,5年内享受与献血者献血等量的免费用血。由于这些激励和约束机制受到欢迎,全社会正在形成无偿献血的氛围,给单位下达名额的作法也将会逐步被无偿献血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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